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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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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6〕171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实施日期】 2006-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新政办发〔2006〕17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总结“十五”时期我区文化事业发展成就,结合新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实际,对今后5年我区文化事业发展做出部署和安排,确定新疆文化事业发展目标和任务,是文化事业发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十五”时期文化事业发展回顾
  “十五”时期,我区文化工作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促进了各项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一)文化艺术事业繁荣发展。全疆各族文艺工作者创作、演出了一大批反映时代精神、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年均演出达9000余场次,其中在农牧区演出场次占70%左右;优秀艺术作品及剧(节)目先后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奖”,并获得国内外一批艺术群众文化、美术等大奖,为自治区争得了荣誉;大型民族歌舞《我们新疆好地方》等艺术精品受到中央领导和国内外观众的高度赞扬;在国家民委、文化部举办的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我区选送的两台节目共获得26项奖;2002年举办了全区新世纪首届专业和农牧区文艺调演,涌现出一批文艺精品和青年艺术人才;民族歌舞《喀什噶尔》入选为国家舞台艺术精品之一;自治区成立50周年期间,大型民族歌舞《洒满阳光的新疆》演出获得巨大成功;大型音乐剧《冰山上的来客》、话剧《马市巷子的老院子》提升了我区舞台艺术的水平;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联合录制的民族语言(维语、哈语、蒙语、柯语)《革命歌曲大家唱》盒式磁带,赠送到全区的南北疆农牧民手中;新疆杂技团演员阿迪力·吾守尔在南岳衡山、北京平谷金海湖上连续两次创造吉尼斯纪录,阿不来提·麦军在2005年国庆期间创7项吉尼斯纪录。
  (二)群众文化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在全区开展了建设“丝绸之路边疆文化长廊”、创建“文化建设先进县(市、区)”和实施“知识工程”三大重点文化工程,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基层文化事业的发展;农村文化生活日趋活跃,“百日文化广场竞赛”活动方兴未艾,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一批图书馆、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相继建成,县级“两馆”建设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取得新进展;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进展顺利,五年来向全区发行故事片587部,放映31万场,观众达1500多万人次,电影放映收入6千多万元,名列西北五省区第二。
  (三)文化市场管理得到加强。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在积极引导、扶持的基础上,强化管理、规范秩序、狠抓落实,促进了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各类文化经营单位10182家,固定从业人员24025人;文化行政部门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坚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推动文化市场朝着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方向发展;先后推出了一批具有民族特色、内容健康的CD、VCD光碟,满足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需求;大力促进和活跃演出市场,共接待外省区艺术表演团体124个,涉外艺术表演团体70项。并积极引进交响乐、芭蕾舞及著名世界级艺术家来我区进行高雅艺术的交流和演出。
  (四)对外文化交流工作成绩突出。自治区把对外文化交流作为我区整体外交工作的一翼,有计划地把代表我区高水平的艺术精品推向世界,通过文化艺术的载体,展示新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和新疆各族人民和睦团结的风貌,有力地抵制了西方敌对势力和民族分裂主义的反动宣传,为维护祖国统一和新疆的社会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五年来,我区对外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项目达412项,4180人次。其中派出团组264个,2367人次:接待来访团组、个人148个,1813人次;共与6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文化(文物)交流。
  (五)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有所增强。在整个文化事业全局中谋划文化产业,从战略高度发展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成为各级文化部门的共同认知和具体实践;非公有制文化单位比重上升,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见端倪;文化产业“十一五”规划正在谋划之中;参加全国性文化产业博览会,积累了经验。
  (六)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成功;一批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国家级候选项目;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十大文艺集成志书”中的新疆卷,已有六部编辑出版,一批国家级艺术科研课题以及相当数量的艺术科研论著与广大读者见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正式挂牌。
  (七)文物博物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全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有75个,文物科研机构2个,博物馆23个,已查明全区文物点4000余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8处,自治区级263处,县级2400余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工作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已经完成了一批重点文物的抢救维修工程;充分重视在经济开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相应制定了《克孜尔千佛洞、交河故城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地方文物保护的两部法规;五年来,自治区博物馆共接待参观者达19.3万人次以及国内外重要客人;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关心下,建筑面积为17300平方米,总投资8500万元的自治区博物馆新馆于2005年9月落成开馆,成为我区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丝绸之路(新疆段)抢救保护工程已启动。
  二、今后五年文化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主要问题
  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时代的潮流。在国际环境总体稳定的条件下,文化软实力的竞争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日益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深入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文化传播的渠道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速度不断提高,吸收、借鉴外国优秀文化面临更多的机遇,同时,在参与文化交流的过程中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文化的民族特性和文化安全,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文化事业的步伐加快,进一步凸显了文化事业发展的战略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对文化事业投入不断增加,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镇化进程逐渐加快,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完善,社会教育程度日益提高,为文化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新疆文化事业的发展面临大好机遇。
  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新疆文化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与政治、经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相符合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影响文化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彻底消除,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数量、质量还不能完全满足各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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