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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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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财农[2006]32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实施日期】 2006-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07年度市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南汇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财政局、农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我们研究制定了《2007年度市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O六年九月三十日
2007年度市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立项指南
  
 
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会议《关于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决议》精神,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经研究,自2007年起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与市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统一申报、统一评审、统筹安排。为规范申报程序,提高选项透明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组织积极申报项目,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将2007年度市级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效、生态、设施、精准、标准”现代农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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