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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外经贸厅关于下达我省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实施日期】 2006-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外经贸厅关于下达我省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外经贸局(商务局)、各经营者:
  根据商务部《关于下达2007年度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现将我省输美国、输欧盟纺织品全国各经营者2007年度第一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下达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对输美200/301、222、229、332/432/632A(B)、352/652、359S/659S、363、443、447、619、620、622、345/645/646、666类,输欧2、20、39、115类实行业绩分配,第一次业绩分配总量为上述类别2007年度协议产品数量的50%,具体见附件。
  二、各经营者的可申请数量根据《办法》确定的原则计算,经营者出口实绩统计时间为2006年1月1日-7月31日。其中,以OPA方式、输欧OPT方式以及输欧手工制品的出口,已在相应类别的出口实绩中等额扣减。
  三、根据《办法》第十一条第五、六款的规定,凡可申请数量低于附件1所列最低可申请数量的,经营者可申请数量为零,剩余数量按业绩优先的原则分完为止。
  四、请附件中缺少企业13位进出口代码或中文名称的数据的企业如实填报。
  五、相关经营者出口业绩、可申请数量均可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外贸司子站“纺织品出口信息”栏目中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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