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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南昌铁路局在我省试行铁路计量服务收费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6]1124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实施日期】 2006-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南昌铁路局在我省试行铁路计量服务收费的复函


南昌铁路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铁路计量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南铁价字[2006]827号)收悉。为确保铁路货物运输安全,同时解决大宗散装整车货物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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