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交通委员会关于垫道公路垫江和丰都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6〕565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实施日期】 2006-09-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交通委员会关于垫道公路垫江和丰都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渝价〔2006〕565号

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关于垫道公路垫江和丰都段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渝高投文[2006]4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该段公路的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垫江至贵州道真公路是市政府规划建设的36条县际公路之一,该公路全长258公里,其中垫江段31公里,丰都段141公里,武隆段86公里。目前垫江长龙至丰都安林段108公里已竣工通车,该项目总投资2.2亿元。该公路经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以渝计委能(2003)745号、1405号、1090号文批复工程可性行研究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04)166号文批复同意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收费公路管理的政策规定,同意垫道公路垫江和丰都段收取车辆通行费。
  一、收费标准:
  

站点

标准

车型

长龙站

三元站

东升站

安林站

摩托车 (二、三轮)

2/车次

2/车次

2/车次

2/车次

1()以下货车,

特别声明
本网站内容,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经允许转载的,请务必注明出处和原始作者。文章版权归文章原作者所有。如果本站转载的文章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编辑人员,我们尽快予以更正。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