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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新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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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永府办字〔2006〕122号
【发布日期】 2006-10-07
【实施日期】 2006-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永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新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永府办字〔2006〕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永新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七日
 
 
永新县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 为确保我县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规范村级收支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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