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溧政发〔2006〕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溧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溧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缓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医疗困难,根据省和常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尚未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