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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溧政发〔2006〕167号
【发布日期】 2006-09-30
【实施日期】 2006-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溧阳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
溧政发〔2006〕1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 《溧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溧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救助体系,缓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医疗困难,根据省和常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尚未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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