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6〕41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市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实施步骤 (一)先行试点:按照“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采取“先部分试点、后全面推开”的实施步骤。各局可自行考虑安排试点工作范围,根据本地区情况按行业、按所、按重点户或按其他条件选取全员全额申报工作试点户。试点单位在选取上要考虑以下几项工作原则: 1.试点单位的选取既要充分考虑今后全员全额申报工作的需要,又要考虑到税务所的现实工作承受能力; 2.选取试点单位要点面结合,既要有重点行业、企业,又要有代表性的零申报户; 3.试点单位要有典型意义,全员全额管理工作要保障切实到位。 (二)全面推广:根据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试点进展情况,发现解决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待时机成熟时,适时全面推广。 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推广工作面广量大,具体实施难度高。为此,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真对待,精心组织、积极贯彻、抓紧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责任心,因地制宜,克服困难,严格按照市局的工作要求,扎实细致有效地完成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整体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局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取得扣缴义务人的支持和配合。同时,为提高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