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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政府性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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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达市府办〔2006〕125号
【发布日期】 2006-09-26
【实施日期】 2006-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政府性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市级政府性贷款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8月16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达州市市级政府性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级政府性贷款管理,有效弥补财政资金不足,从严控制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确保政府信誉和各项贷款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贷款系指市级单位(不含企业)及政府所属融资机构向金融机构承贷的各类贷款或政府依法提供担保的各类贷款。
  第三条 政府性贷款分为经营性贷款和非经营性贷款(公益性项目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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