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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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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发〔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9-23
【实施日期】 2006-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政发〔200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局委办和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株洲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株洲市城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社会公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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