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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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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发〔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9-23
【实施日期】
2006-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株政发〔2006〕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局委办和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株洲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株洲市城市绿地和树木认建认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社会公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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