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办法((暂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06〕78号
【发布日期】 2006-09-20
【实施日期】 2006-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办法((暂行)》的通知
朔政发〔2006〕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朔州市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办法(暂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朔州市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办法(暂行)
 
 
  第一条 为了依法及时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执法投诉,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书信、电话或者走访等形式对本市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向市、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申诉、控告或者举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