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2006年10月1日13时50分左右,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辆客运汽车(车牌号为渝B41067,711路,实载50人)由沙坪坝区开往江北区,行至嘉陵江石门大桥引桥上翻入桥下河滩(桥高约20多米)。造成29人死亡,21人受伤(其中11人重伤)的重特大道路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保证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愉快、祥和的国庆佳节,为此,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紧急行动起来,采取果断措施,把一切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道路交通安全是我市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充分认清我市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