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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垫江府办发〔2006〕75号
【发布日期】 2006-10-08
【实施日期】 2006-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  《垫江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八日
 

垫江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国办发(2006)51号)、《重庆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渝办发(2006)20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2006年9月开始,用近一年的时间,在全县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主要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使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惩处,药品注册申报秩序逐步好转;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得以提高,确保药品规范生产和上市质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感普遍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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