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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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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信政文〔2006〕156号
【发布日期】 2006-10-08
【实施日期】 2006-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6)34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豫民(2005)3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06年10月8日起在全市建立和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建立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制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入,人民群众尤其是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因病致贫、返贫现象阻碍了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进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保险制度,是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的重大举措,是统筹城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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