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县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县府办字〔2006〕1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县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吉安县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出租汽车行业的兴起,出租汽车行业在服务城市公共交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方便群众出行,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由于燃油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大幅度上升,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稳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根据《吉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方案》(吉府办字(2006)165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