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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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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06〕184号
【发布日期】 2006-10-08
【实施日期】 2006-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市历经三轮审批制度改革,特别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以来,清理取消了大量行政许可事项,对保留许可事项的流程进行规范和再造,大幅度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但审批环节过多、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尤其是非行政许可事项过多、过滥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次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便民利民为主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要求,认真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体制。
  本次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目标是:通过清理和确认我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的设定和实施,按照“从规范流程向规范环节细化、从要求时限向要求质量深化”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办法,将非行政许可审批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使我市的审批方式更加科学、审批监管更加严密。
  二、工作范围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执法权的事业单位实施但不属于《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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