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琼府(2004)50号)精神以及2006年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