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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海口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08
【实施日期】 2006-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琼海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琼府(2004)50号)精神以及2006年全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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