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扬州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 防震减灾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为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围绕我市“富民强市、建设名城”和“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扬州”目标任务的实现,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以2006—2010年为重点规划期,对这一时期的扬州市防震减灾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保障措施等进行规划,同时将发展目标展望到2020年。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和扬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本规划是指导全市防震减灾领域发展、确定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和安排投资的依据,并指导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发展规划。 第一章 防震减灾形势与需求 一、地理概况和地震灾害情况 我市地处华北地震区长江下游—黄海地震带内,是该带中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有记载以来,至今已发生4.0级以上地震6次,其中4.0—4.9级地震5次、6级以上地震1次。最大地震为1624年2月10日扬州6级,是我省陆地上最大地震之一。1668年山东莒县8.5级地震也曾严重波及我市,造成高邮河堤崩溃、淹死3万余人的巨大次生灾害。 1970年以来,我市未发生破坏性地震,但有感地震平均每年发生2次,比较突出的有:1977年3月11日至3月31日宝应小震群;1990年2月至3月高邮市2.2级小震群(63次);1997年3月29日仪征市区2.5级有感地震,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2005年本市范围内发生微小地震6次,是近几年微小地震较多的一年。扬州市地震活动总体水平在全省各市中处于较突出的位置。 我市辖区内地质构造复杂,深大断裂发育,如甘泉—小纪断裂、扬州—湖熟断裂、蒋王—宜陵断裂、凤凰河(又称无锡—宿迁)断裂、洪泽—沟墩断裂等。这些断裂在第四纪都有活动表现,有的对区内地震活动起控制作用。 二、未来地震形势及其灾害风险 根据2001年国家颁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扬州大部分地区50年超越概率10%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达0.1g,扬州市区和江都市区达0.15g,全市所有国土面积都应当进行抗震设防。江苏省地震局的研究表明:江苏及其近海海域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未来15年存在发生多次6级,甚至6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因此,我市存在和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 国内外震例表明,地震灾害损失与社会经济发展呈非线性加速增长关系。未来十五年,我市社会经济将步入全面、可持续的发展阶段。随着我市财富总量增加、城建规模扩大、重大工程增加及城镇人口增长,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可能进一步加剧,根据震害预测,目前我省陆地若发生一次5级左右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可能超过10亿元;若发生一次6级左右的地震,直接经济损失预计在数十亿元,乃至更大。因此,对于未来我市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2004年召开的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上,国家将包括扬州市在内的长江三角洲地区确定为我国防震减灾工作战略“重中之重”的地区,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势在必行。 三、构建“和谐扬州”对防震减灾的需求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实现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到“十一五”期末,全市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富民强市、建设名城”和“两个率先”取得重大进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名城形象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更加和谐文明,人居环境更加秀美,为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防震减灾是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市“十一五”奋斗目标的基本保障之一。对防震减灾的主要需求是:使未来地震的风险能够预期;避免和减少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地震应急有序高效;缩短灾害恢复周期;为社会提供适合需求的、高质量的防震减灾公共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 发展基础和发展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得到加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出台了《扬州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外商投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扬州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扬州市地震监测台(站)分布示意图>的通知》,加大了防震减灾管理工作的执法力度,明确了与防震减灾有关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 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均以一级局建制建立了地震局,明确了地震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建立了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得到加强。 防震减灾投入进一步加大。市政府为地震工作安排了专项经费,保证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开展。部分县(市)政府也投入了相应的专项经费和配套资金。我市“十五”期间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较“九五”有了较大增长。 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增强。对仪征铜山地震台的测震手段进行了数字化改造。充分利用现有全省数字地震台资源,建成扬州市数字地震台网中心。 地震灾害预防能力得到加强。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列入项目审查和抗震设计的审查内容。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也取得了进展。 地震应急能力和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日渐提高。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均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和工作程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宣传和科普工作,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十五”期间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城市地震公共安全体制不够完善,地震综合防御能力较差;县级地震机构薄弱,人员不到位,基层防震减灾工作推进困难;防震减灾经费投入不足,与防震减灾能力建设需要相比缺口较大;地震基础设施建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地震监测预报能力与社会需求之间存在明显差距,地震监测预报现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