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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防空警报试鸣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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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株政发〔2006〕35号
【发布日期】 2006-10-08
【实施日期】 2006-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防空警报试鸣规定》的通知
株政发〔200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局委办和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株各部队:
  《株洲市防空警报试鸣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株洲军分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八日

株洲市防空警报试鸣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结合我市防空警报建设实际,制订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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