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全面推进我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二字(2006)73号)的要求,现将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法律、法规,确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动我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实现我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二、意义 安全标准化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基本途径,通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