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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期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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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112号
【发布日期】 2006-10-08
【实施日期】 2006-10-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期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精神,按照9月27日-28日省督查组检查我市9个日供水量1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中提出的整改意见,为切实加强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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