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八日 泸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和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泸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和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以及对城市生态和景观风貌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 现状绿线是指现有已经建成的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界线,规划绿线是指规划规定的各类城市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进行控制的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的控制线。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