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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海域非法采砂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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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06]331号
【发布日期】 2006-10-09
【实施日期】 2006-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范围内的海域非法采砂的通告

 
  为保障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维护海上作业人员和船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厦门市砂、石、土资源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禁止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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