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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集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资料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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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方府办发〔2006〕82号
【发布日期】
2006-10-09
【实施日期】
2006-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集大方县人民政府网站有关资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乡镇:
根据全省政府系统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充实完善,现将收集有关资料任务分解于后,各有关单位、乡镇要根据分解任务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于2006年12月1日前将材料一式二份(并拷U盘)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定期报送的资料从2006年12月1日起开始报送;同时,各有关单位、乡镇要明确一名资料员于12月1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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