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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人事系统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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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人政〔2006〕318号
【发布日期】 2006-10-09
【实施日期】 2006-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人事系统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组织)处:
  现将《杭州市人事系统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各区、县(市)人事局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于2006年11月底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  附: 全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杭州市人事局
二○○六年十月九日
杭州市人事系统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杭人政(2006)318号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事部和各级普法办的指导下,杭州市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广泛普及,人事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人才人事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精神,以及人事部、省人事厅“五五”普法部署和《杭州市2006—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规划》要求,结合我市人事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市委关于建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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