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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政府关于印发《宝应县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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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宝政发[2006]144号
【发布日期】 2006-10-09
【实施日期】 2006-10-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宝应县政府关于印发《宝应县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宝政发[2006]1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宝应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九日
 
 
宝应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对国家经济建设、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定都有重大影响。为快速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努力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苏省 < 森林防火条例 >实施办法》及《江苏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苏政办[2006]8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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