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日照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日政发[2006]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现将《日照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
日照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条件,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日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全市残疾人事业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认真实施《日照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1年—2005年)》,残疾人生存和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残疾人的文化和身体素质普遍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已全面完成。 (一)政府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市上下更加关心重视残疾人事业,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在残疾人康复、信贷、家庭经济、就业、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经常深入农村、工厂、残疾人家庭走访看望残疾人,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关心和支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有力地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残疾人康复工作实现新突破。依托城镇居委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6处、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站260处,5285名残疾人得到了就地就近的康复训练与服务。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3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主要包括:白内障复明手术6399例,其中为贫困患者优惠或免费手术2048例;为207名低视力患者配备了助视器,培训56名低视力家长;对223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优惠供应助听器100台,培训聋儿家长233名;对279名智残儿童开展机构和家庭康复训练;脑瘫训练78名;肢残训练380名;为残疾人装配假肢和矫形器490例,供应用品用具4428件;开展麻风畸残手术和训练283例,供应辅助用具780件;为1.62万名精神病人进行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康复治疗与服务,其中为15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 (三)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成就。加强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建设,残联与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建立了残疾人就业信息交流机制。积极开展地税代收、财政代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推动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全市共安置残疾人就业4353名,其中,按比例安置979名,集中安置1050名,个体就业2324名,就业率达到94.4%,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就业任务目标。 (四)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迈出新步伐。深入开展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建立了9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基地和16处农村残疾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免费为1667名城镇残疾人进行摩托车维修、服装加工、盲人按摩、电脑操作设计等技能培训并已全部实现就业;免费为10560名农村残疾人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村残疾人的科技素质和劳动技能。大力发展特教事业,全市特教学校发展到4所,在校残疾学生326名,适龄盲、聋、弱智少年儿童入学率达94.5%。对654名家庭贫困残疾学生实施救助,对55名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学生补助学费8.9万元,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五)残疾人扶贫及社会保障工作有新进展。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把残疾人扶贫救助和社会保障纳入扶贫工作范围,将960名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12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实施农村特困救助5377人次,全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残疾人达80%以上。积极开展结对扶贫、志愿者服务、红领巾助残等帮扶活动,共扶持残疾人贫困家庭6246户,扶贫工作呈现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局面。 (六)残疾人宣传文体活动开创新局面。各级围绕残疾人重点工作,结合重要节日庆祝活动,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成立了日照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市电视台设立了手语节目。市级以上报刊和网站发表宣传残疾人工作的稿件519篇。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发现培养了一批残疾人文体人才,在省以上残疾人运动会上累计获得10枚金牌、7枚银牌、12枚铜牌,其中国家级金牌3枚;在省以上文艺汇演中,获得一等奖4人(次)、二等奖2人(次)、三等奖7人(次),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人。举办了第六届全市残疾人运动会、“嘉宝莉”杯全市残疾人文艺汇演,成功承办了2005年全国残疾人自行车锦标赛,市残联被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授予“组织有力、成绩突出”奖牌。 (七)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取得新成效。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扶助残疾人的政策措施,开展执法检查、政府专项督查20次,推动了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市共建设盲道33.2万平方米。开展“千名残疾公民爱心法律顾问”、“爱心助残联络卡”和“一对一爱心法律援助服务”活动,为210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获得赔偿款380万元。积极开展残疾人信访工作,共受理残疾人来信来访810起,处结率100%,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八)残疾人组织建设日趋完善。各级都配备专(兼)职残联理事长,成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形成了市、县、乡较完善的残疾人组织管理网络,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市、县(区)已建和在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4处,为残疾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平台。 “十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虽然取得很大进步,但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残疾人康复扶贫、就业安置、教育培训等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残疾人自我脱贫能力较弱,在贫困人口中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四是残疾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面临更大的社会就业竞争压力。对这些问题, “十一五”期间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以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根本要求,着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康复服务体系、教育就业体系、扶残助残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美丽富强、文明开放”的新日照做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总体初步达到小康;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实施重点工程,使4.6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和训练;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和居住条件,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之间的差距;将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积极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鼓励资助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有效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残疾人就业率进一步提高,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较快发展,文体生活进一步丰富;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不断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三)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利益作为残疾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残疾人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参与能力。坚持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组织领导,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快发展。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合力。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立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突出当地残疾人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坚持以城带乡,优势互补,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4.坚持加强基层、强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基层残疾人组织网络,加强规范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基层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深入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