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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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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地税函[2006]154号
【发布日期】
2006-10-10
【实施日期】
2006-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税务登记管理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赣地税函[2006]125号)下发后,各地陆续反映执行过程中碰到新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生产经营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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