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6〕122号
【发布日期】 2006-10-10
【实施日期】 2006-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我市属于气象灾害多发区。近年来,由于大风、暴雨、雷电、冰雹、干旱、高温、冻害等气象及相关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带来的严重威胁,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为提高全民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减轻各种气象灾害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影响,尽快建立健全我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和防御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防御应急体系,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建立比较完善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运行机制,建成一批对经济社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市政府决定编制《晋城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以下简称《防御规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