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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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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0
【实施日期】 2006-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日

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  为切实保障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权益,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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