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0
【实施日期】
2006-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日
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权益,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荆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