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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报送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0-10
【实施日期】 2006-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报送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局,德阳、雅安、资阳畜牧食品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运发(2006)199号)及四川省商务厅转发《关于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商运(2006)13号)要求。按照商务部近期将召开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并在今年11月上旬对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检查精神,要求各地对近几年以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认真总结,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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