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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道路等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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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0
【实施日期】 2006-10-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注:本篇法规已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4月28日;实施日期:2011年4月28日)废止。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道路等公共场所抛撒冥币纸钱的通告
穗府[2006]47号

 
失效日期:201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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