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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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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6〕220号
【发布日期】 2006-10-11
【实施日期】 2006-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标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6)45号)、省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关于下达中央驻苏单位和省属单位接收安置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计划的通知》(苏民安(2006)27号)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6)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标分配表》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是各级政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凡驻我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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