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标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06)45号)、省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关于下达中央驻苏单位和省属单位接收安置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计划的通知》(苏民安(2006)27号)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6)1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05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标分配表》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是各级政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凡驻我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