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荆政发〔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10-11
【实施日期】
2006-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9月30日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荆门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奖代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改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步伐,充分调动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