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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发展我市行业协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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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06〕135号
【发布日期】 2006-10-11
【实施日期】 2006-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发展我市行业协会的意见
洪府厅发〔2006〕1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 《关于规范和发展我市行业协会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关于规范和发展我市行业协会的意见
 
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民间组织迅速发展,特别是行业协会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功能越来越突出。在为企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市行业协会发展的现状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着结构布局不合理、政会不分、职能发挥不够等问题,亟需加大培育发展的力度。为规范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提出规范和发展我市行业协会的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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