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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延边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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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延州政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1
【实施日期】 2006-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延边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局室:
  州财政局、人民银行延边中心支行制定的《延边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延边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管理的要求,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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