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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建立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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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06]1156号
【发布日期】 2006-10-11
【实施日期】 2006-10-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建立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
  为及时掌握各地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有关情况,规范门票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建立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6]1867号)要求,决定建立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报告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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