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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三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的通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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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字〔2006〕4号
【发布日期】
2006-10-12
【实施日期】
2006-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三会一节”期间市区及周边地区禁止实施爆破作业的通告
为做好2006年“三会一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在“三会一节”期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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