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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肉羊养殖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新政〔2006〕54号
【发布日期】 2006-10-12
【实施日期】 2006-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肉羊养殖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新政〔2006〕54号
 
  为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充分发挥清真肉类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实现农民增收与企业增效双赢,经市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肉羊养殖业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我市清真肉类公司是符合外贸出口标准、使用伊斯兰教方法屠宰牛羊的养殖业龙头企业。公司拥有国内先进的自动化屠宰加工生产线,年综合加工牛羊肉2万多吨。公司加工生产的牛羊肉产品畅销港澳、中东等伊斯兰教国家和地区,产品供不应求,市场空间较大。但是,由于加工羊源不足,企业资产闲置,发展不快。经有关部门分析,伊斯兰国家牛羊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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