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06〕123号
【发布日期】 2006-10-12
【实施日期】 2006-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呼吸道传染病是冬春季极易传播的疾病,可造成爆发或流行,病死率高。2006年初,我市泽州、阳城等县曾发生多起流感爆发,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据专家预测:由于流感病毒抗原的不断变异,今冬明春我国仍然存在流感爆发或流行的可能性。为做好我市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