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2007—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及省人民政府授权,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2007—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OO六年十月十二日 九江市2007—2008年政府采购目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一)货物类 1、电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