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商务部关于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商运发(2006)236号)及省人民政府闽政办(2006)164号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好“品牌万里行”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品牌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由陈兴生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卓鸿波副秘书长、政府办章允斌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卓鸿波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委王建勇纪检组长、市外经贸局叶开林纪检组长、宁德工商局副局长林强、质量监督局副局长缪志诚任办公室副主任,并由经贸委、外经贸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各县(市、区)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认真组织、协调和落实好本地区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各项有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市经贸委(含市整规办)、市外经贸局要根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好商务部下达的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各项主要任务。 (一)关于开展品牌评价。属对外经贸范畴的商品、服务、企业品牌的评价认定、推荐等工作由市外经贸局负责,其它品牌的评价认定、推荐等工作由市经贸委负责。 (二)关于提高推介水平。属对外经贸的推介活动由市外经贸局负责,其它的推介活动由市经贸委负责。 (三)关于加快人才培养。属外向型人才的培训等活动由市经贸局负责,其它的培训等活动由市经贸委负责。 (四)关于加大保护力度。由市整规综合办牵头负责。 (五)关于加强舆论宣传、完善扶持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和健全工作机制这四项工作任务,由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 各县(市、区)和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工作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 三、抓好工作落实。市经贸委(含市整规办)、市外经贸局要根据商务部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研究、细化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具体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抓好有关具体工作的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并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中介机构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我市“品牌万里行”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