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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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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新出〔2006〕130号
【发布日期】 2006-10-12
【实施日期】 2006-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新闻出版局,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湖南日报报业集团,长沙晚报报业集团:

  现将《关于在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在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新闻出版总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通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的四个五年规划,新闻出版(版权)法律知识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宣传普及,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新闻出版(版权)法制建设不断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版权)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普及新闻出版(版权)法律知识,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全国新闻出版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新闻出版(版权)管理与发展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新闻出版(版权)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新闻出版(版权)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新闻出版(版权)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和促进新闻出版(版权)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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