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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变更大(足)永(川)公路龙水至花桥段收费主体及明确相关事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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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6〕578号
【发布日期】 2006-10-12
【实施日期】 2006-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变更大(足)永(川)公路龙水至花桥段收费主体及明确相关事宜的批复
渝价〔2006〕578号
 
 
重庆高等级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变更大(足)永(川)公路龙水至花桥段收费主体确定收费年限的请示》(渝高投文[2006]1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大(足)永(川)公路龙水至花桥段是龙铜公路的延伸,是贯通大足、铜梁、永川等市、县的主要线路。该线路全长14公里,起于大足县龙水镇,经龙水湖度假风景区、玉龙镇、跃进煤矿、西山森林公园、玉龙镇老街,止于永川市三教镇花桥永铜公路交界处。该段公路分别经重庆市计委以渝计委能[2000]651号和渝计委交[2001]1875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2001]325号文批复该段公路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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