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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泉政文〔2006〕342号
【发布日期】 2006-10-12
【实施日期】 2006-10-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泉政文〔2006〕3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泉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了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促进我市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支持下,我市老龄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老有所养逐步得到实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保持100%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达29.36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5.82万人),约占全市企业职工总数的3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进一步提高,人月均590元。参加农村养老保险2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在巩固家庭养老基础上,行政村建立养老创收基地325个,覆盖面达13.3%,建立农村老人固定生活补贴金制度的村(居)有339个,覆盖面达13.8%,享受固定生活补贴金近3万人,人年均730元。低保、五保水平有新提高,全市共有18230名老人享受低保,保障标准农村100元,城市220元。“五保”对象供养达100%,供养标准不断提高。193位百岁老人享受高龄津贴,人年均2300元。特困老人生活状况得到一定改善,每年民政救助、慈善救助、社会救助、党政慰问等救助金额达580多万元。养老设施建设开始起步,全市共有8个县(市、区)规划出608.6亩土地作为养老设施建设用地,中心城市养老机构床位数2005年共有267张,相当于每千名老人4.5张。
  (二)老有所医逐步得到落实。2005年底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38.13万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初见成效。全市有4个县(市、区)44个乡镇(林、盐场)579个行政村建立了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际参合人数89.08万人,其中,大约有9万老人参加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为18.32%。城市老人健康教育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老人健康教育普及率达50%以上。
  (三)老有所教、老有所学明显加强。全市已开办各级老年大学(学校)2140所,其中乡镇级162所,村(社区)级1961所,企事业5所。市、县、乡三级建校率100%,村级建校率80.2%,在校学员160857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23.5%。市、县(市、区)老年大学校舍面积均达到或超过“十五”计划指标要求。
  (四)老有所为继续拓展。全市共有老体协、老科协、退教协、老年学会、老年书画研究会等老年社团组织10多个,村(居)老年协会2441个,全市每年参与经济工作、调解纠纷、社会治安、辅导学习、保健服务、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等活动的老年人达8万多人次。老年群体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村(居)两委的得力参谋助手。
  (五)老有所乐更加丰富多彩。全市共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室)2517所,其中市级1所,县级9所,乡镇(街道)148所,村(居)2359所。全市已建立老年体育“三场”990个,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老年体协组织1463个。经常参加老年体育活动的老人达25万人。全市老年文艺组织103个,基层老年文艺组织成为当地文艺演出的主力军。
  (六)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普法教育力度增强,法律助老活动广泛开展,全市建立老年法律援助站12个,每年受理法律援助200多件。优待老人规定得到有效落实,涉老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老年人的生存权、医疗权、学习权、娱乐权、参与社会权等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但是,与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形势相比,我市老龄事业仍有较大差距。据统计,我市目前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70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0.3%。据预测,到201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超过80万,占总户籍人口的11.4%,且高龄化趋势更加明显,这对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当前的主要问题是:1、宣传力度不够,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不足;2、社会化养老水平低,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社区老年福利设施、服务网络建设滞后;3、经费投入不足,不能满足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4、老年法规和政策执行力度不够,虐老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期间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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