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审批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管理的通知》(达市府办(2006)88号)下发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严格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管理,违规购车得到了有效控制,但违规超编或无编购车等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以车辆编制审批替代车辆购置审批,未经购置审批擅自购置公务用车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管理和购置审批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购置和使用小汽车有关规定的通知》(川委厅(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