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和文明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建委、行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风景名胜区,厅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向纵深发展,激励广大建设者为优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做出新贡献,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和《安徽省文明行业(系统)评比表彰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文明职工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全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 为市、县(区)行业的主管部门(单位)和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2、全省建设系统文明窗口 为直接面向群众和服务对象、执法对象的基层 “窗口”单位。主要包括:基层站、所、场、馆、营业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等。 3、全省建设系统文明班组 为各行各业基层单位班组、路队、项目部、青年文明号服务小分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