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查山东省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教计函(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核查山东省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稳步发展高等教育规模,重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促进学校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省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专家组对山东省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全面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138所省属院校,其中本科院校37所、普通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69所、成人高校20所(含5所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