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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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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体政法宣字〔2006〕6号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

各市、州体育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南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体育局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湖南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年—2010年)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全省依法治体进程,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发的《关于在体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湖南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建设体育强省的奋斗目标,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进程,为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湖南省“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体育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奋斗目标,安排和落实体育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为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体育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体育系统实际需求出发,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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