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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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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办发〔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10-13
【实施日期】 2006-10-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整改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整改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排在前面的为牵头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进行督办检查,年底各责任部门要将整改情况报告市政府。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整改责任分工
  1、进一步抓好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特别要抓好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高效、廉洁行政工作,为我市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责任领导:李天贵;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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